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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化男子工地开车顺便偷油 作案四起被判刑

发布时间:2014-08-22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车彦霖)近日,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。被告人王某利益熏心,趁工作之便盗取柴油,最终“油耗子”落入法网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
  2014年3月份,被告人王某在敦化市江南镇某村吉珲图高铁“中建八局”工地开翻斗车期间,趁无人监管之机,先后4次盗窃其驾驶的翻斗车油箱内的-35号柴油共计25桶(每桶30升),并全部低价卖给冯某(另案处理),并将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房贷。经鉴定,被盗柴油总价值人民币6098元。案发后,被告人王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鉴于被告人王某能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,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(讯息来源: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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